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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2月13日 星期日

   我覺得社會學老師說得很對:有「正常」,就有所謂的「不正常」。可是很多時候我們不能憑靠自己的標準去判斷世界,即使你覺得自己手中的尺規是對的。




   這禮拜高中校慶,我和朋友回去學校一趟。走在彰化的街道上,忽然懷念的感覺都回來了,雖然我不是彰化市人,不過至少也在市區混了三年左右。有點髒髒舊舊的火車站、那間新開的又貴到不行的早餐店、好喝實在的紅茶冰、每次都被我偷A破報的玫瑰唱片行、擺滿蛋糕的85度C、一堆山上的彰化猴、穿著白衣黑裙的學妹、拿著單字本邊走邊背的好學生、兩間偉大實用的書局、好好吃的丐幫滷味.........可惜的是我沒有回去當年租住的地方,本來想回去跟房東打招呼的。
   今年90周年校慶,很多阿嬤級的校友紛紛返校,看到校友簽名簿時赫然發現自己還不是校友會的一員,我想要等到我三十好幾、有點事業時才敢去報名加入吧:P  我向我朋友說,我終於能夠了解當初她們反對變動校服的理由,我在校友館裡面聽見她們說:「唉唷,這是以前的宿舍嘛...還有放棉被的地方。」她們看到舊識,不停話當年,還說誰誰誰去誰家住過,誰誰誰的獎狀還留著....(甚至聽見比較驚悚的:「以前的女教官就是在這裡被強暴!」)不知道五十年後我還會不會站在這裡,看著一棟比一棟新穎的校舍,說,這裡是我唸了三年書的地方。
   我想至少我可以活到六十歲...吧?
   學校的廁所開始翻修了,每間廁所都漂亮得像飯店廁所一樣。燈從洗手台上方打下來,磁磚的使用也加深質感。現在每個教室裏都有一台液晶電視,少說也有20吋吧?阿樂說,他的目標是往後每間教室都有一台冷氣:)  我還是和以前一樣喜歡阿樂,睿智的男子:P
   最可惜的是沒有遇到Kevin。我想和他說,我在大學裡還是有(偶爾)碰英文,我還是可以開口說英文的:P
   然後我中午和朋友去木瓜牛奶大王吃冰,回程還買紅茶冰。搭車回員林時不小心進去光南買了The Fame Monster....orz  我真的太衝動了囧囧囧 (其實,我在MUSE出的新專輯和LADY GAGA之中徘徊了很久....)
  
   嗯,總覺得這個週末似乎過得比較慢一點點。



   十九分鐘,你可以做些什麼?


  
我終於看完了。將近六百頁的書,我可以把它從脖子的高度放下來砸痛自己的腳。
前五十頁我大概花了兩個禮拜吧,一直沒有去看它,說沒時間大概是假話,因為我有的是時間去租「胸懷大志」和上PPS看一堆電影。
但是後五百頁,我只花了兩天。我看書一向很迅速,要不是我以為今天我會早起,昨晚可能就熬夜看完它。
我喜歡洋派的寫作風格,他們很客觀,很細膩,他們觀察用刀子抹果醬的方式、觀察雪落到車窗上的軌跡、觀察每種表情所帶有的情緒,鋒利精準地描寫。比如,我最喜歡書裡描述艾利的一段:她穿著絲襪衝下樓,手裡拿著高跟鞋和星期五帶回來的一疊卷宗。她將濃密的紅棕色頭髮盤成髻,用髮夾固定在頸背齊肩處,在出門前變身為與自己身份相符的人。好吧,也可能只是艾利純粹讓我想起某個人。
西洋小說常常很厚,厚到你根本不會想去翻它,或許你會因為它的暢銷而拿起來小翻兩下,不過一旦你發現它又貴又厚,就會把它放回原位了。很幸運的,我的第一本西洋小說非常非常薄,叫做潛水鐘與蝴蝶,老實說那時候我根本沒看懂,純粹是我姊買了它。我看它的時候才小學吧。不過我現在也沒打算把它重看一遍。
事發的十九分鐘...宛如史詩一般,長而綿密。它時間上的跳躍方式非常符合劇情的需求,你幾乎可以跳著看(我想丁青的倒數之就是想用這種感覺...),不管哪個段落、人物、對話...對我來說....有點像是,看新聞吧,都在汲取一些片段的、甚至有點片面的消息。
校園霸凌,我還記得我在軍訓課上做過報告。看著梳理霸凌的情節,我覺得有些荒謬,那是真的嗎?他們說得出那樣的話來嗎?用那樣的方式嗎?
這時候,社會學老師說的話又出現了:沒有所謂的常態。
我不應該懷疑小說的真實性。偶爾,現實比小說更加離奇。

另外,喬絲讓我想起毛巾頭裡面的女主角。我一樣討厭他們。可是我更討厭的是,為什麼每個小說作者都把青春期的少女寫得跟白痴一樣。

2 回點東西吧:

咬餅乾 提到...

最後一句話不推不行
這好像是我不太喜歡西洋小說的原因之一XD

展覽魂 提到...

我喜歡的是西洋小說掌握文字方法:)討厭的是她們對於青少年的描寫:(
不過本格推理小說也很冷靜到讓人很討厭(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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